按照《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“升级版”项目补助资金实施方案》(大政发[2022]1号)安排,拨付67,076.25元用于2022—2023年度电商产业园产生的取暖费用,具体明细如下:
一、取暖面积:电商产业园的运营中心、服务中心等场所总取暖面积为1788.7平方米。
二、取暖费用:供热企业每平方米收取取暖费37.5元,合计67,076.25元。
三、运营单位:大安市农投电商物流园有限公司
综上所述,拨付给大安市农投电商物流园有限公司项目资金67,076.25元。
现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大安市商务局公开电话:0436-5054004
大安市商务局
2022年11月10日